而他的双手双脚大张开来,两只手腕被锁链缠住,分别拴在沙发和桌子脚上。

        除此之外,汪二朋的胸口还插着一把匕首,肚子上则放了一只大鹰,血迹晕透了尸体的长袍。

        死者身后的窗户破了一个洞,冷风夹着飞雪灌入房间,几乎将原本就不大的暖气卷得半点不剩,血水和雪水混合在一起,室内的每一寸地方都是湿哒哒、黏糊糊的。

        可怜沈莳一个沉迷文学创作的宅男,平日里别说死人,连只活鸡都没杀过,猝然看到一具血淋淋的尸体躺在眼前,他得承认,有那么一瞬间,他仿佛晕血一般感到双腿发软。

        为免在其他人面前出糗,沈莳伸出手,不着痕迹地扶住门框。

        好在眩晕的时间只持续了几秒钟。

        沈莳暗中用力掐了掐自己的胳膊,稳住心神,再深深吸了一口气,强迫自己记住现场的细节。

        这时,冯杉杉从背后推了推沈莳的肩膀,“怎么样,你能看出这又是在模仿什么吗?”

        沈莳点了点头。

        他确实看出来了。

        “是雅各布?约丹斯的《普罗米修斯》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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