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年下来,就是36亿!

        这其中还不算以后的IP开发收入,只是月卡收入。

        乍一看,这种模式下,无论是读者、作者还是平台,甚至是广告商,都捞到了好处,取得了共赢。

        但这就让人不得不产生了一个疑问:对比前世,这钱怎么凭空就多出来了那么多呢?

        既然大家都没吃亏,那到底谁吃亏了?多了这么多钱,谁出的?

        呵呵……

        多出来的钱,自然是那些原本看盗版的读者出的,这部分读者数量,起码占总体读者的90%!

        也就是说,本来一个产品可以卖给10个人,每人10块钱,结果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,实际只有1个人买了,最终只赚了10块钱,这使得产品厂家活不下去,渠道商也在那哭穷,甚至花了钱的买家也心理不平衡,还觉得买亏了。

        现在产品则卖给了10个人,每个人只用出2块钱就行,这样就卖了200块钱,比以前赚的多了20倍,当然就形成了共赢的局面。

        这其中即便以前不买产品的那9个人,现在觉得掏2块钱出来也能承受,而且还买到了价值远高于2块钱的额外游戏服务,或者说他们的这2块钱买的就是游戏服务,产品只是附赠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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