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第一次到北金后,就在大学附近,看中了一套四合院。
巧的是,屋主急于出国,想把四合院出让。
这个时代还没有房改,也就没有房产证一说,我国的房产证是从1992年住房政策改革后出现的。
四合院是私宅,有地契。
屋主一家人都搬到国外工作了,只有一个五十多岁的大爷在国内看守老屋。
大爷见杨林诚心想买,便告诉他说,双方可以签一个买卖合同,把地契交给杨林,以后绝对不会有纠葛。
杨林请了当地街道办的同志,又请了左邻右舍,总计十几个人来当公证。
大爷开价一万块钱。
杨林还到了七千块钱。
最后以八千八百块钱成交。
当年全国的年平均工资低,大多数工人的工资只有30元左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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