曾国藩眉头皱起,摇头说道:“我认为任期的时间太短,还难以一展抱负。我认为时间上可以稍作调整。个阶段,最多不过两届。十六年时间,不是太长,也不是太短。假设一个人四十岁执政,十六年后近六十岁,比较合适。”
史密斯毫不犹豫的反驳道:“十六年时间太长,一个人长时间的在一个岗位上,对国家的展并不利。”
李振插嘴说道:“我赞同史密斯的说法,届的时间定为五年,两届则是十年。就算是五十岁上位,两届后也只有六十岁。”
这样的年限,是李振参考上一世自己祖国的制度。
五年制,有一定的道理。
史密斯点头道:“我赞同王爷的说法,可以按照王爷说的办。”
鲁少川问道:“史密斯,你刚才讲述美国的时候,提到了美国的那个叫什么华盛顿的总统,曾经被允许终身担任总统,不过他只做了两届就卸任。咱们王爷还年轻,我认为王爷也是可以终身的,你意下如何”
史密斯顿时噎住,但他还是立即恢复过来,说道:“理论上可行”
一句理论上的可行,表面上附和鲁少川的提议,但其实还是不支持终身制。因为终身制的任职制度,存在太大的纰漏,不利于国家的运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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