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名法官质疑:「检察官说明,你在追捕毒贩洪丽人时身中两枪,故而将你列入证人保护计画内,为什麽至今才出面?」

        「是。」她安抚着不安分的小家伙,淡然解释:「由於枪伤在x前与腹部,一直无法出力说话,直到上个月才好一些。」

        「洪丽人曾告诉你整个犯罪的经过,此人是否提起林美芳或王依珊的名姓?」

        「洪丽人提到三个名字,分别为h淑芬、陈怡君以及林美芳,三人曾是她的好友兼创业夥伴,可前两人在二十年前便已身亡,近年的案件皆为她与林美芳所引起,据她的说法,她与林美芳是受了王家威胁才协助犯罪……」晓柔一顿,又补充:「在场有数名同仁可以作证。」

        不站在任何一方的说词,更有公信力,很快地引来法官点头认同了。

        审判长疑惑:「你如何确认这几人的关系?」

        晓柔说:「洪丽人的租屋处墙面,挂着一张她们创建公司时所拍摄的照片。」

        阿昶接道:「王家给与的名单上不仅有洪丽人的名字,还有『芬芳怡人』这间公司,更有不少眼熟的人物……」便呈上证明。

        「你打着喜饼的幌子就是为了要取得名单?」王立委眯起了眼眸。

        「你的说法会让人误会,我只是设下一个诱饵等你们上钩罢了……」阿昶g唇,「我倒是没想到林律师是个念旧情的好nV人,连故友的名字都填上了。」

        王立委冷嘲:「早该听美芳的话,在你应下联姻时就该提防你了,是我们技不如人。」他说着,递了个眼神给话里的nV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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