但让他意外的是,拍卖会上居然有两个年轻人杠了起来,竞相叫价,把这套衣服叫到了四十万米元之多!

        在之后的酒会上,骆天明认识了这两个人,其中一个居然是后来大名鼎鼎的金?卡戴珊!

        卡戴珊现在还是个才十九岁的大孩子,但身材已经非常夸张了,明明才一米六的身高,居然成熟的和水蜜桃似的。

        可惜,这是个烂桃子,再诱人骆天明也不想吃。

        所以当她热情的招呼骆天明时,骆天明本能的和她保持着距离。

        当然了,像卡戴珊这样不在乎肤色的人,骆天明也不会拒之千里。

        别人的生活方式,你可以拒绝,但没资格批评。

        因此,骆天明只是把卡戴珊当做可以交往的普通朋友,至于这个烂桃子的各种暗示,就全都视而不见了。

        和卡戴珊竞争风衣的另一个年轻人,来头更加惊人,竟然是洛克菲勒家族的子弟。

        可惜这个叫约翰的家伙,只是洛克菲勒家族的旁支,虽然生下来就不愁吃穿,可要说继承权,距离他就太遥远了,一辈子只能当个混吃等死的公子哥儿。

        约翰既然无所事事,当然要发展点爱好,否则这一辈子的时间怎么打法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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