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日后,大队来到了伊丽河的上游,穿行于群山之中、后世被称为巩乃斯河的河段,来到这里时,才发现山道已经被积雪铺满了厚厚一层,但道路依旧宽约一丈,路上马蹄印、车轮印、脚印依旧络绎不绝。
“都督”
在巩乃斯河右岸的山道上,一位奴仆少年正在与孙秀荣说话。
原来这些少年多半是胡禄居部与弓月部、达奚部发生小规模战斗中被俘的牧户后代,这位少年就是达奚部的,原名库格斯,鲜卑语野狼的意思,由于在一众奴仆中无论长相、身手、敏捷等方面都是上上之选,便被孙秀荣赐姓孙,全名孙孝恪,成了孙秀荣的贴身小厮。
孙孝恪一家是在三年前被掳到胡禄居部的,到了胡禄居部后专门为索侍斤的常备军养马,他能说突厥语以及鲜卑语,倒是让孙秀荣开心不已。
“这一段河面原本是胡禄居部独占的,不过自从几年前达奚部迁到鹰娑川后,双方针对这一地带展开了长久的争夺……”
“哦,大唐焉耆镇就没有出手调停?”
“都督,若是两部的大战,大唐自然会出来调停的,不过争夺这一段河面的都是依附于两部的小部落,人数都是两三百户,莫说大唐了,胡禄居、达奚也是听之任之,最后双方谁也奈何不了谁,部落丁口削减的厉害,干脆都迁出了这一地带,眼下这一地带大约百里除了零星的牧户便没有部落存在了”
“边荒之地”
孙秀荣点点头,心里头涌出了一个词语。
这样的地方在任何一个时代都存在,最明显就是江淮地区,在南北朝时代作为双方的缓冲最为知名,后世的某武侠小说家还以此写了一部有名的小说。
内容未完,下一页继续阅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