与瑞肯擦肩而过的路人们不说都保持着笑容,但至少有十之七八保持着笑容,好像什么特别大的好事情正发生在他们身上。
瑞肯完全不明白眼前这一切是怎么回事,而且他发现敦芬郡多了很多的陌生人。
这些陌生人坐在饭馆的餐桌前面,兴高采烈的谈论着什么,而他们的货物摆在外面,有一些穿着特殊的黄色衣服的人正在守着。
这些人在人群里面格外亮眼,而且隔着不远就有一个,瑞肯心想:难道治安官的衣服都换了?
可是瑞肯进城门的时候,那些治安官的衣服并没有换啊,城里什么时候多出了一个穿黄色衣服的组织?教堂居然允许他们存在?
瑞肯对这些变化实在是难以理解,幸好他没走多远就遇到了一个熟人。
瑞肯的熟人叫做兰德尔。
兰德尔是瑞肯见过的最喜欢喝酒的人,一天里大部分时间都在喝酒,任何时间走进酒馆,都能看到他。
所以可以想象瑞肯见到清醒的兰德尔行走在大街上有多么意外了!
兰德尔远远的就看见瑞肯了,他高兴地对着瑞肯招手,“瑞肯,你这个臭小子,这么多天不见了,你小子躲去什么地方了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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