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夥边军大肆抢掠,弄到财货不难,可弄到了财货,别人g嘛还跟着你,携金银绸缎跑回老家不行麽?
你是贼首,兵不是。
就算留在身边,也会从一群亡命徒变成一群富家翁,战斗慾望又能留下几成?
说白了,但凡能好好活着,没愿意过朝不保夕的日子。
“既然一定要投奔,我们吃够了该跑的时候贪恋财物要打、该打的时候又慌不择路去逃的苦头,一定要投奔懂行的,不单首领知兵,部下也得是好汉。”
杨耀说罢,端起酒碗对刘承宗道:“如今名声在外的首领,我只会投刘将军部,有义军气象。”
刘承宗听着暗自点头,回头看了一眼,将碗中酒水小饮一口。
他自小蹭断头饭饮断头酒,酒量很好。
但不贪酒,还有点害怕喝酒。
心里总觉得这是个召唤仪式。
彷佛只要做出端酒碗往口中灌这个动作,就会在身後召唤出板着脸的大哥,怒斥他军中不准饮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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