既然不常开会,昨天为什么开那么长时间?
会上讨论的议题是很重要,但真的有那么重要吗?重要到需要连开十个小时的会?
如果只是为了介绍布鲁克林,像上次那样不就好了?或者用网络会议不行吗?堂堂哈佛法学院教授,不会是不会使用网络会议吧?
布鲁克林自顾自拉了一把椅子坐下,正对着约翰·曼宁。
约翰·曼宁看着布鲁克林的动作,挑了挑眉,露出个玩味的表情。
“曼宁教授,我昨天的提议你认为怎么样?”
他指的是昨天会上有关议题的发言。
就算约翰·曼宁中后期频繁离席,几乎没怎么听过大家发言,就算这不是什么正式的国家级会议,至少会议纪要是有的吧?记录是有的吧?伯克是有的吧?
昨天不是不舒服吗?
“太理想化了。”约翰·曼宁摇着头给出评价。
“太激进了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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