巡视一圈,并没有发现什么异常,李慕回家换了常服,然后重新走出家门。
上次投了《聊斋》的书稿之后,他就被林婉的案子牵动着心神,一直没有去书铺询问,直到今天才有机会。
之所以换了常服,是因为捕快的身份,实在不符合书生的人设,以写书为生的,都是些落魄的读书人,穿的寒酸一点,比较符合落魄书生的形象。
当然,还有最重要的一点,大周官吏不得经商,写书虽然不算经商,但多少也擦一点边,还是低调些为好。
李慕先来到第一家书铺,走到柜台,说道:“帮我查一查我上一次投的书稿有没有被选用。”
掌柜的斜眼瞥了瞥他,问道:“姓名?”
李慕道:“蒲松龄。”
掌柜在一个厚厚的本子上翻了许久,终于找到一条,摇头道:“你的,不符合我们的要求,你还是去别家看看吧……”
被第一家书铺拒稿,并不出李慕的预料。
毕竟,这个世界的志怪类浩如烟海,另一个世界脍炙人口的名篇,在这里未必能复制辉煌。
再说,审稿人的眼光,口味,都会影响最终结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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