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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百姓对于江哲的结局,大为不满,若是没有外力干预,这种不满,会在短时间内达到顶峰,然后慢慢消减。

        人类是健忘的,过上几日,若是神都有新的事情发生,这些旧事,就会被替代和忘却。

        李慕对于周仲的事情依然耿耿于怀,回到衙门,翻开周律疏议,找到当初周仲曾经主张的那些律令,越看越气。

        代罪银法,他在十多年前就主张废除。

        大周从立国至今,开始奉行的是以礼治国,在这种礼治之下,贵族和官员阶级,享有极大的特权,后来有帝王开始接受法治的思想,形成了如今礼法共治的情形。

        代罪银法,其实就是将特权阶级的特权法制化。

        周仲坚决反对这种做法,认为这是对法制的侮辱,律法不分亲疏贵贱,君臣上下贵贱皆从法,刑过不避大臣,赏善不遗匹夫,想要施行彻彻底底的法治。

        除此之外,他还指出了书院的弊端,建议朝廷应该在书院之外选材,可以有力的避免官员结党,书院干政的情况。

        后来他失败了。

        他的失败,不出意外,因为他挑战的是官员,是权贵,是书院,他因为这件事情被削官,险遭流放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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