楚理仔细比对两张照片。
「附件卡只剩下部分字母和数字,借用簿也没有完整编号。两者可能有关,但不能直接认定是同一份媒介。」
「日期也是十月二十六日。」
「日期相近,是值得追查的线索,不是证明。」
林曜继续往後翻。
十月二十七日的纪录里,出现另一笔:
「剪辑区二号播放设备使用。」
「用途:待核对录音播放测试。」
「媒介来源:储存媒介柜。」
「编号:未填。」
这笔资料与前一天的借用纪录相隔不到二十四小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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