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至于我父母,他们重男轻女,我今年马上二十二了,可我父母还没给我说婆家,他们不希望我结婚,就希望我帮他们养五个儿子,当老妈子。我不想那样,跟韩小远自由结婚,没有人强迫我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刘警官仔细看了看结婚证,然后又打电话给老家领结婚证的民政局。

        那边经过调查之后,确定的半个月之前,刘芸芸和韩小远在民政局自愿结婚。

        再加上刘芸芸的话,刘警官几乎可以确定韩大勇所说的没罪。

        不过为了不让远方的同事白跑一趟,所以刘警官还是没放了他们。

        韩大勇听到刘警官的解释,也不闹了,反正也没地方去。住在派出所的看守所里,比露宿街头强。

        于是他们一家就在看守所里住了一夜。

        第二天中午,老家那边的公安同志到了,当面跟刘芸芸确定,而且还有结婚证。

        以此证明,不是拐骗,是刘芸芸自己愿意过来的。

        他们过来走亲戚,两个女儿在申城。

        一个上大学,一个嫁在当地,所以刘警官只能把他们放了。

        内容未完,下一页继续阅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