琴:你到福利院的那天,我带你去睡觉的房间,床底下,拿出来,给你。

        他甚至低头看了一眼自己的手腕,那上面有一道浅浅的疤痕,是那时被床板木刺划出来的血口子。

        这道痕迹让琴很确定他把手机给了詹长清,他没有记错。

        詹长清还是很惊讶,仿佛不明白他在说什么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原告方,请公开交流。”

        法官梁承磊的话听起来非常讽刺。

        公开交流?怎么交流,张口发出声音吗?

        “不好意思,法官先生。”詹长清歉意地欠了欠身,“是这样的,我的委托人他……呃……说他交给过我一份录像,里面记录着被告的罪证。”

        他神情古怪,自己也很为难的样子:“但是,一名律师必须在何时何地都保持诚实,事实上我并没有收到任何录像文件,他……可能是记错了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去死吧你!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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