痛,但是已经痛麻木了。东躲西藏这些日子,她一度担心天气太热伤口会恶臭生蛆,所以一有机会就拿水洗,凉水激那一下会疼得厉害,相比之下不去碰的话就没那么难忍受。
半晌没得到回答,唐凛看向齐珩,挤眉弄眼。
该不会是把脑子打坏了吧,咋不说话呢?
齐珩心疼到不行,得知来龙去脉后,至今余惊未退,只恨自己来得晚了。
万幸初七福大命大,平安度过此劫。
齐珩没说话,倒是一旁的男子提议:“要不还是找大夫来吧!”
他叫秦墨,是齐珩的好友。弱冠之年,身形清瘦,瞳仁很黑,墨一般纯粹,皮肤又很白,像是从来没晒过太阳。薄唇如桃色,眼尾上扬,透着一股病娇之态,道不尽的倜傥风流。
三人站一起,各有风姿,赏心悦目。
白初七摸了一把头上的伤口,黏糊糊的,不动声色的蹭到唐凛衣服上,睁着水汪汪的大眼睛说:“不用了吧!”
心底白眼翻出天际。
三个大男人,上个药都不会吗?她也是不能把脑袋摘下来,不然自己就弄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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