电梯的门打开了,又是一条室内的长廊,靠着头顶的白炽灯,依稀看出尽头有些阳光痕迹的康复室。

        “三岁以前,我几乎没有抱着王楚霄一起睡觉。”那些个夜里,她在异地奔波,她在饭局陪笑,她累得不行回到家的时候,连亲一亲儿子肉嘟嘟的小脸的力气都没有。这个儿子来得太不是时候了,她总跟是老王抱怨,家里就一个房间,给了儿子住。老王跟她在客厅里支了沙发床,两人挤在一起。王传声要吸上半晚的烟,弄得整个客厅烟雾缭绕,所以根本不开卧室的门。但更多的时候是两人回到家连衣服都懒得脱得躺在沙发床上,这时候老王抓着她的手,一遍一遍地说他们会过上好日子的,比以前的好日子还要好一百倍一千倍。

        “王楚霄很聪明,照顾他的那个阿姨自己脑子都很糊涂,但王楚霄反过来还要照顾她。”于女士的口气忍不住自豪起来,她嘴角露出点很细的笑容,能把头顶那些射下来的冷光都融化的笑容,“如果他现在还有这股聪明劲儿,他一定是一个耀眼的让人睁不看眼的男孩。”

        温小余能想像到这样的王楚霄,英俊高大,眉眼间都是自信飞扬的神采,就像那天他插手站在梧桐树下,一身白色的西装和爽朗的笑容,如米开朗基罗的大卫一样,受到无数路人的眼神宠爱。

        “但他的聪慧,助长了他内心的贫瘠。从他出生,我和他父亲,都不曾给他精神上的温暖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刚开始,喜欢独处,怕光,怕吵,不愿意开口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我们觉得小孩子嘛,不过是个性腼腆内向,谁都没有空带一个有点沉默的孩子去看医生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接下来就是暴躁易怒。”于女士捋了捋耳边的碎发,她的皮鞋踩在地面上,发出有规律的走路声音,“我回家踩着高跟鞋发出的声音,会让他抱头尖叫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那时候就是很明显的征兆了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只可惜我当时只觉得这个儿子太不乖巧了,我喝了那么多的酒,跟人虚与委蛇了一个晚上,脸都笑僵了,走起路跌跌撞撞,扶着墙壁,都快站不稳了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他还在那里又哭又叫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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