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这里买卖一般,不如公社前头,不过也没办法,人家不让摆,这能怎么着呢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冬麦:“回头可以找找别的机会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告别了孟家夫妇后,冬麦便想着这做买卖的事,现在沈烈的梳棉机改梳绒机遇到了麻烦,她也没心思折腾自己的事,如果他的能上道,挣了这笔钱,她就想现在公社里开一个小店,做点小买卖,她现在照着那祖传的菜谱,学会了不少新菜,如果开店,自己感觉一定能成。

        再说开店这种事,其实有时候也是看天时地利人和,现在改革了,做小买卖的越来越多了,大家都挣到了钱,这个还是去吃店的可能性就大了。

        况且,如果沈烈和老胡这次的买卖能成,社办工厂那里混个脸熟,还有王书记公社那里,各种招待吃喝,怕是少不了,靠着这层关系,开个饭店想有个盈利也不难。

        以前冬麦哪里懂这个,现在和沈烈在一起,接触的人多了,也就慢慢地体悟到了。

        像她以前摆个小摊子,风里来雨里去的,还不知道什么时候就被赶了,其实很不稳妥,也不是长久之计。

        当然这一切都得是沈烈这次的梳棉机能成,如果不能成,她就劝他和自己一起摆摊了,或者干脆去陵城摆摊,起早摸黑干,想办法先挣点钱。

        冬麦觉得,以沈烈的性格,应该可以,他不是那种骄傲自大的人,关键时候,他能弯下腰,并不会在乎那些面子什么的。

        这么逛了一圈后,冬麦便过去化肥站找自己哥哥,谁知道过去时候,恰好看到一个眼熟的,对方看着她,认出来了:“你,你是烈嫂吧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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