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了保证这个环节不会被钻空子,《关市律》还规定:但凡不属于‘偶然***’,即类似‘农民去市集将母鸡下的蛋卖出’这种意外状况,其他所有交易的过程,都必须在市吏的监督下进行。

        而刘揭派内史衙役前往东市征税的理论依据,便出于此——从行政规划来讲,长安东西二市,均属于内史管理。

        恰逢粮商集体补缴所欠商税的‘高峰期’,负责征收商税的东市市吏人手不足,作为直属上司的内史派出人手,辅佐市吏征收商税,合情合理。

        但即便如此,刘揭依旧无法解释一个现象。

        “便是催缴粮商所欠之商税,内史何以取之于购粮百姓民?”

        径直道破刘揭话语中的漏洞,刘弘愤恨的目光顿时带上了一丝危险:“莫非内史与关中粮饷有旧,遂网开一面,转由欺压朕之子民邪?”

        这才是刘弘如此震怒,如此不顾天子体面,不惜破坏自己长久营造出来的‘温和仁善’的形象,于朝会之上大发雷霆的缘由——凭什么欺压百姓!

        商税,确实是汉律明文规定,现在的刘弘根本无从插手;即便是想要对其作出改动,也需要精心做出切实可行的计划,拿出可以摆上台面的理论依据,并交由朝堂反复商议,才能正式对这条律令做出改动。

        甚至于,如果刘弘不想在制定这条律令的萧何脸上扇巴掌的话,就不能直接改动汉律,而是另起一份副署性质的‘诏令’,作为补充条款:在某某某某状况下,可以不遵守这则条律。

        汉律之所以被称为‘律’,正是因为其毋庸置疑的政治正确性,以及不可动摇性;只有发生如历史上‘吕氏之乱’,导致吕后被打上‘全错’的政治标签时,才可以借由否定吕后这个人,从而废黜由吕后增设的《金布律》。

        所以,刘揭给出的解释,刘弘完全能够接受——且先不论刘揭的真实意图如何,起码这份解释,是能在法律意义上站住脚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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